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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海地税学习贯彻《廉政准则》做到“四结合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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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:
  • 时间:2010-6-4 11:29:45
福海地税学习贯彻《廉政准则》做到“四结合”
 
    一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相结合。将《廉政准则》的学习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“硬指标”,做到人人参与、人人受教育、人人有心得。
    二是与创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结合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,深入研究《廉政准则》要求相符合的管人、管财、管物的规章制度,全面约束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,提高制度“管”廉的实效性。
    三是与党员干部廉洁从税教育相结合。要求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,自觉遵守、践行、维护《廉政准则》,将其做为自己工作、生活的一把标尺,自警、自省,真正做到为税清廉。
    四是与日常税收执法工作相结合。认真对照《廉政准则》,将各项要求融入到税收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,时刻提醒自身依纪履责,切实做到执法必“廉”,抓好制度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