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项措施加强对房地产税收的管理
福海县地税局针对房地产企业管理现状,采取以下六项措施,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:
一、以房源控制税源,严格落实上级制定的房地产企业税源的管理办法。实行房源登记备查制度,监控开发项目和房屋销售数量,督促房地产企业建立反映开发项目的辅助性账薄“开发产品备查薄”, 详细记载房源的明细信息。规范数据管理,确保税基监控的及时性。房地产企业必须依次录入开发项目、房屋、购房合同等信息,加强对房屋的实物监控。
二、以社会综合治税为平台,在政府支持下,强化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。以行业管理为抓手,统筹各税种的税收管理,要求房产交易中心严格审查控管,先缴税才能办理权证,实行规范化管理。
三、改变管理模式,实行精细化管理。对房地产企业各个开发项目的可售面积、可售收入、销售收入逐项监控,定期实地检查,及时控制经营收入,实现了由“管户”向“管房”的转变。同时,按照房源控制税源的思路,拉长了征管链条,把过去从 “开发商->税源->税收”的粗放型管理模式转变为从“开发商->开发项目->房源->税源->税收”的科学化、精细化管理模式,克服了房源不明,收入不实,税源不清的问题,达到了以房源控制税源的目的。
四、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。针对房地产企业结转收入时间滞后、结转成本时间提前这两个制约企业所得税征管的难点,对其采取实行核定征收率的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,严格执行本地征收率,并按照预收款进度预交入库。
五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日常巡查,强化对房屋销售的税收监控。严格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,改变过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户管理的模式,实行按开发项目进行管理,并指派专人负责,从税源管理着手,建立税源管理台账,逐户建立完整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档案,完善税源信息的传递机制,增加税源信息获取渠道。
六、针对将要进行的新城区开发建设,一些新办房地产公司落户福海的现实,加强对其涉税政策的宣传和纳税辅导,及时将其纳入税收管理和监控的范围,做到新户与老户管理相结合,实现房地产管理不留死角。
(供稿:王晓中)